服務條款
第1條 適用本條款
利用QooApp(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的「文豪Stray Dogs 迷犬怪奇譚」(以下稱本服務)的用戶,必須先審閱並同意本服務條款。另外,本服務條款以台灣、香港、澳門地區的用戶為服務對象,不提供來自服務地區之外用戶的支援。
第2條 變更條款
本公司有權在事前沒有通知的情況之下,任意修改、追加、變更或廢止本服務以及本服務條款。
第3條 申請註冊
用戶在接受本服務前,必須先使用對應裝置申請註冊。
第4條 未成年用戶的使用
若用戶尚未成年,關於本服務的利用(包含同意本服務條款),必須事先獲得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可使用本服務。
第5條 通訊環境・通訊費用
關於使用本服務時所需的網路通訊環境,用戶必須自行管理並維持良好狀態。用戶必須全額負擔使用本服務時所產生的網路通訊費用。
第6條 玩家ID
用戶有責任管理其所擁有的玩家ID和密碼等用來辨識個人的資訊,並不讓第三者使用。另外,如遇前述資訊遭到第三者使用的情況,將視為用戶自身的行為。因本公司故意或是疏失所造成前述資訊遭到第三者非法利用之情況例外。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持有多於一個玩家ID。
第7條 付費
本服務含有免費及付費服務。關於付費方法,根據各個付費服務有所相異。另外,如遇用戶過了付費期限仍未結清服務費用時,本公司有權停止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或是解除使用契約。
第8條 檔案
用戶經由本服務所提供的所有資訊以及從中獲得的道具等所有檔案,本公司不承諾提供永久保存。
第9條 禁止事項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若經發現有下列行為,或有可能做出下列行為的狀況,將視為強制終止服務的對象。另外,根據本公司的判斷,將通報相關機構進行處置。
刊載下述列舉出的不恰當內容,或是竄改後記載的行為:
・以誘導至其他網站或其他網站地址的資訊。
・用戶、其他用戶或是第三者的電話號碼、地址、郵件信箱等可特定個人的資訊。
・猥褻的表現、助長賣春・買春的行為、猥瑣・露骨的性描寫、虐待等對兒童・青少年有不良影響的資訊。
・助長犯罪的行為、反社會的行為,或是有可能造成前述狀況的內容。
・違反其他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的內容。
・股價、馬票、彩票等的資訊。
・借貸金錢的內容。
・網聚、聚會、異性交往等以直接見面為目的的內容。
・本公司判斷為營運上不恰當的內容・情報。
・廣告、宗教活動、商業性宣傳活動或推銷行為、促銷活動或選舉活動等類似行為,以及牴觸公職選舉法的行為、營利目的業務活動或是其準備的相關行為。
沒有本公司的許可,對本服務全部或是部份進行販賣、出租、租借、二次許可、轉讓、變更、翻譯、逆向工程、反編譯器、反組譯器等行為。
使用BOT、外掛工具、其他技術性手段進行非法訪問或是意圖利用錯誤造成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竄改檔案等對本服務進行非法操作等行為。
將本服務中所提供的內容(包含虛擬貨幣與虛擬道具等)與其他物品交易買賣或交換的行為(RMT・異種交易行為),以及為了前述行為所進行的聯繫、宣傳、廣告與相關行為。
解讀或是利用其他用戶的ID・密碼的行為。
對其他用戶或第三者進行毀謗、毀損名譽的行為,以及侵害他人肖像權、著作權、商標權、財產、隱私權等個人權利的行為、威脅營運、辱罵他人、發送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內容或是造假情報的行為,或是公開前述內容等妨礙營運的行為。
對本公司做出不當要求的行為。
對本服務做出超越個人正常使用的範圍,無經過本公司許可進行轉載、複製、修正、儲存或轉送等行為。
委託仲裁本服務以外所引發的紛爭的行為。
其他妨礙本公司營運本服務、第三者利用本服務的行為。
第10條 本服務的限制、停止與廢止
發生下列任意事由時,本公司有權不事先通知用戶,限制、停止、廢止提供本服務的所有或是部份內容。
・提供本服務的裝置・通訊線路・系統等(以下通稱系統等)進行定期或緊急維護的情況。
・系統等的故障、火災、停電、天災、意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緊急事故造成本服務無法提供的情況。
・本公司在營運或技術上,判斷必須停止本服務的情況。
・依據法律・法令等的措施無法提供本服務的情況。
・其他本公司判斷必須要停止本服務的情況。
第11條 個人資訊與資訊使用
本公司可以對用戶發送以下資訊。
・確認本服務的使用意願
・關於本服務的用戶利用狀況、利用紀錄等資訊
・關於本服務的維護資訊
・本服務的活動資訊
本公司,在下列場合可以像第三者公開用戶相關資訊。
・獲得用戶許可時。
・接獲法令等要求公開個別會員資訊。
・用戶做出違反本服務條款的禁止行為時。
・用戶沒有結清購買費用時。
第12條 用戶的責任
用戶透過利用本服務所獲得的資訊,提供的情報的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與有效性,以及用戶使用本服務的利用目的的適合性、有效性等,皆視為用戶的自主判斷與責任。
當用戶知道第三者在本服務進行違反本使用條管得行為,或是用戶受到第三者的騷擾時,請迅速通知本公司。
用戶和第三者之間發生的紛爭・損害必須自行負責自費解決,本公司不接受該紛爭・損害的仲裁委託。
第13條 免責事項
當本公司在廢止本服務的全部或部份內容時,可免除回應用戶的退費請求,以及廢止服務後,來自用戶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要求的責任。
本公司有權無須進行事前通知,將本服務營運的全部或部份委任給第三者。
第14條 損害賠償
當用戶的行為直接造成本公司損害,或是促使本公司遭受第三者索賠時,本公司有權對用戶追討損害賠償,用戶應直接支付相應賠償金給本公司。
如因本公司責任之事項而造成用戶在利用本服務時蒙受損害,本公司將以購入金額為上限,賠償用戶所受到損害。本公司故意或是重大疏失所造成損害之情況例外。
第15條 智慧財產權等
關於本服務包含編輯著作權的所有權利,歸屬於本公司或是持有著作權的第三者。
包含用戶在本服務中輸入的資訊、其他資訊(以下稱為輸入資訊)的著作權與其他權利歸屬於本公司,本公司有權力對輸入資訊進行複製、轉載、變更、公開等利用,本公司同時有權不需事前通知,以保護輸入情報或其他任何理由,隨時任意進行刪除、變更。本公司沒有義務監視、刪除、變更以上資訊。
用戶不得將有關於本服務條款的任何權利與義務轉移或讓渡給第三者。
第16條 仲裁管轄
當用戶之間發生疑義或爭執時,本公司會本著雙方公平互利的原則進行協議,如遇無法解決的情況,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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